1、變更信息專遞送達

要求開發商變更任何信息,都要以書面方式通知購房者,即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送達。

既可保證變更的信息通知到購房者,也便于保留相關證據。

2、辦不下貸款解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如果辦不下來貸款,就要無條件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和已付房款,以避免購房者資金被套或受損。

3、產權證辦理日期具體到日

在合同中要明確約定產權證辦下來的日期,一定要具體到年月日。同時還要約定產權證不能如期辦理的違約責任。

4、停車費區分管理費

若是購買了帶產權的車位,那么在交納費用時,只需交納相當于物業管理費性質的管理費用,這一點要在合同中明確。

5、質量問題解決方案提前定

對出現質量問題后的解決方案要明確約定。還可以約定房屋及附屬設備的保質期。

6、附張公攤平面圖

一般情況下,塔樓的公攤率為18%至26%,板樓的公攤率為14%至16%。交房時面積誤差在±3%以上可以退房。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可以讓開發商將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分別明確地寫出來,并且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附一張整棟樓或項目的公攤平面圖。同時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公攤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變化的處理方式。

7、原件在公司是借口

售樓方常常會以一句“原件在公司”為由,婉拒購房者要求查看五證原件的要求。其實通過復印件上的證號,可以上網查出其真偽。

另外,可在購房合同中加上“出售人保證‘五證’的真實性,因真實性導致退房,出售人雙倍返還已付房款”即可。

8、房屋位置圖不能少

在合同中,要將樓號標示清楚,而且要將整棟樓的樓圖及購房者所購套房在樓中的位置標明,將這些圖附在合同后面,并要求開發商蓋章。

9、正式合同須賣方先簽字

堅持賣方先簽字,買方后簽字,且不要在合同中留有空白(即空白處用橫線劃去)。合同上由雙方加蓋騎縫章、過頁章、個人買主過頁簽字。

10、約定轉民用電日期

交房時,水、電、氣等都應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但交房時所用的電往往是臨時用電,應在合同中約定臨時用電轉為民用電的日期。

11、精裝修杜絕“高檔”

對于精裝修的樓盤,一定要在合同中對裝修所用的材料、品牌、標準、施工工藝、顏色、價位等寫清楚,不能用“豪華”、“進口”、“高檔”等這樣含混的字眼。

12、小心不可抗力的說法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

在此,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是如何約定的。

若出現“非出賣人的原因,有關部門延遲發出有關批準文件的;施工中遇到異常惡劣天氣、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等免責條款,購房人不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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