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贈與雙方申請

設定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辦理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贈與合同(原件);

5.贈與方婚姻狀況證明(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房屋登記簿、檔案未記載共有情況的需提供);

6.完稅證明(核實原件留存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

4、記載于登記簿

5、收費

6、發證

收費標準:

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8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并完成一次登記的為一件。

存量房轉讓手續費非住宅的按交易額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查檔費:100元/證

受理公眾辦事時間:

8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