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業管理服務是否能轉委托給別人

1、物業管理服務能轉委托給別人,可以委托其他專業服務公司將保潔、保安、綠化、維修等個別區域專業服務進行委托管理或者外包,但不能將全部區域全包委托另一個物業管理公司。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二、物業公司轉委托的責任承擔是誰

1、物業管理公司將自己的專項服務業務轉委托給其他專業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據原物業管理合同對業主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受委托的專業性公司的服務達不到原物業管理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則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對業主承擔責任。

2、委托所得收益,應當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不是物業公司轉委托將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轉給了第三方之后,物業公司就不用再承擔一系列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應當履行的義務,轉委托公司沒有帶物業公司履行到位,那么這個責任還是有物業公司自己來承擔的,只是物業公司承擔了這個責任之后,他可以在向轉托公司要求賠償。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