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律師咨詢
遺囑繼承糾紛案的一個特征是,各方當事人之間存在芥蒂,難以溝通,各路人馬多年來積累了很多的矛盾和負面情緒同時爆發,幾乎不存在調解結案的可能。
辦理遺囑繼承案件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一,遺囑效力認定問題。被繼承人立遺囑的時候腦袋足夠清醒嗎?有沒有被欺騙脅迫的可能?還有如果發現留下了多份遺囑,并且每份遺囑內容又不相同。以哪份遺囑為準?這是關于遺囑效力確認的問題。
第二,現金性質認定的問題。被繼承人年紀大,無論是體力還是精力,已經無力獨立管理自己的財產,因此會將自己名下財產,特別是現金部分交給身邊的子女打理。我們假設人性是貪婪的,不排除該子女有獨吞財產的心思。那現金究竟是代管還是贈與呢?辦案待查,要根據各方證據來判斷。
第三,如何證明自己盡到了贍養義務?我們把孝心視為美德。所以有沒有盡孝,會影響到法官的自由心證判斷,在法官的權利空間能左能右的部分,如何給自己加分,如何體現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很重要。
說實在的,遺產糾紛案跟其他案件相比,數量不多,因為家丑不愿外揚。但因分家產鬧得不可開交,甚至反目成仇的案例有很多。那么,遇到遺囑繼承糾紛時該怎么辦?我們建議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解決:
一、為了金錢和利益與家人撕破臉皮,有些得不償失。建議協商協商在協商。因為不管結果怎么樣都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各方以后也不好翻臉,不認賬的可能性不大,這樣有助于使糾紛徹底解決。最關鍵的是,省時省錢省力,律師費都省下不少,性價比高。
二、分歧太大,對方不講理,太惡心人的,涉及金額足夠大,那還是起訴吧。實在是沒轍了,訴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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