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業管理的日常服務中,時常會聽到業主的疑問,物業管理到底干了些什么?今天給你答案!

01

物業到底服務了什么?

▲物業保潔工作

1、公共環境衛生的清潔保潔。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的保潔區域包括除住戶進戶門以外的所有公共部位,如樓梯道、人行道、小區大道、小區廣場等,小到你室外的電梯平臺,大到小區大道廣場。

▲物業維護公共設施

2、公共設施設備的管護、養護。物業管理的設施設備主要包含供電線路、各類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網、二次生活用水加壓設備、電梯、消防設備等,小到小區內無處不在的一盞路燈大到幾十萬配電,這些設備加起來數量上千個,隨著接管面積的擴大,還在不斷增加,這些都是物業公司管護的公共設施設備,它的正常運轉,住戶才能生活的安寧。

▲保安隊員在巡邏

3、小區公共秩序管理。根據小區建設規劃布局,物業公司接管后對整個小區履行管理職能,包括住戶都應該遵守的停車秩序管理、亂停亂放、亂搭亂建、垃圾處理、門房出入、院內院外綠化、照明、安防系統、消防系統、廣告等等的管理職責。

▲物業人抗擊臺風

4、突發應急搶修的處置和管理。包括內外網供電系統故障和小區內突發停電,應急供電系統啟用管理及用電線路故障及時搶修,也包括供水管道的應急搶修。這些故障不管是發生在白天深夜,嚴寒酷暑,物業都是責無旁貸第一時間投入搶修中去,宗旨是第一時間恢復保障住戶的正常生活秩序。

5、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從行政意義上說,物業正在扮演一個不可替代的新的“小政府”的角色,協助各個社區和基層政府實行網格化社會管理,開展“雙創”活動,在所管物業范圍內開展社會調查、各類普查、政務宣傳、計劃生育、治安聯防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公安部門偵破案件,化解糾紛,開展群防群治工作等等社會事務,都離不開物業公司參與。

▲物業裝修巡查

6、裝飾裝修管理。對住戶裝飾裝修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涉及的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管理,包括對嚴禁改動的墻體、外觀、承重結構等,對裝修隊伍管理、環境污染管理以及對裝修垃圾實行堆放、清運、保潔管理。

7、物業管理范圍內的生態環境管理。以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重點是小區綠化、亮化、硬化基礎建設管理服務,金力源物業投入大量資金購買了綠化灑水車,并定期開展對小區路面保潔、對花草樹木養護修剪、殺蟲施肥、補種栽植等工作,同時添置了部分設施用于路燈、大道照明設施及局部亮化的管護工作。

▲業主資料妥善保管

8、建立物業檔案,方便服務于住戶,物業檔案包括物業設計施工圖、物業產權檔案、住戶檔案、電子信息檔案等。對所收集的檔案進行全面、規范、科學、準確的管理,特別是地上地下各類管網、線路、管道,各類隱蔽項目,主要構件及其設備,這些關鍵檔案的管理至關重要,好像一個人“血管”系統分布,將會長期為我們全體住戶提供一個全面安全舒適居住環境。

02

如何判斷物業的好壞?

03

需要為物業人澄清的十個問題

業主與物業之間是一種平等的契約關系。

在民法中,他們是經濟民事關系;

在合同法中,他們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

在勞動法中,他們是等價交換關系,是平等的,沒有主次之分。

業主不是花錢買“冤家”、買“對頭”,如果業主與物業之間沒有一種平和的心態,沒有一種合作過“日子”的心理,結果只能是此也難娶,彼也難嫁。

因此,雙方既以合同為依據,就應以誠相待,以信相諾,以友相伴,以心相處,以和為貴,共同管好居住區。

根據目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物業企業的職責只是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居住區域內的共有財產進行保養、維修和公共秩序的維護、交通車輛的停放管理等。

因為物業公司是企業,不具有任何執法職能,所以相關法律法規中都排除物管對業主的人身和私有財產保鏢、保管和保險的職責,當然另有特殊約定除外。

物業公司是企業,不是職能部門,更不是政府。

企業的任務一是生產產品,二是服務客戶,三是創造效益。

就物業企業而言,它的產品就是勞務,它的客戶就是業主,它的服務項目、范圍、標準等都由對雙方同樣具有約束力的合同來明確。

在實施合同中,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必須按照“受委托、按合同、有償服務”的原則去履行合同。

盡管物業管理已經發展成為普遍的消費現象,但是很多人仍然習慣于已成為歷史的房屋管理福利政策,對物業管理中“誰受益,誰付款”的原則不予接受,甚至抵觸,拒交管理服務費,這是錯誤的,違法的。

業主在享受物業管理提供的服務權利的同時,必須行使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好貨不便宜”應用到物業管理上可以說“收費低管不好,收費高受不了,不低不高為正好。”

物管公司是企業,為業主提供服務,需要投入成本,而且是“量入為出”。

很多收費低廉的小區,業主與物管公司發生的矛盾,大多因為費用入不敷出,導致服務質量下降,業主不滿,物業公司難做。相反,優價優質服務的區域,矛盾一般也很少。

是消費,更是投資。

實施物業管理有兩個目的:一是為業主提供優美、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二是可使業主的物業得到保值增值。

從經濟學分析,前者屬消費行為,后者屬投資行為。

這兩種行為就物業公司為業主服務而言都存在;而對業主來說,消費的同時也在投資,并且最終轉化為一種投資行為。此種觀念的轉變,將直接影響業主對物管的接受程度和具體行為。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住宅小區是各相關部門綜合服務的對象,而各部門都應當按有關政策規定各負其責,各盡其職,相互配合,共同為業主、為社區提供服務。

傷感情話是由水電氣暖的供應商提供,按規定供應商應該入戶抄表,計量收費,并且承擔跑、冒、滴、漏等自然損耗。而物管公司無需也無權為水電氣暖部門收費,除非受水電氣暖部門的正式委托。同樣也不需為水電氣暖的自然損耗承擔責任。

盡管政策連篇、口號震天:減輕企業負擔。但是落實卻很難!

物業管理是微利行業,能承擔的壓力有限,但是由于本身服務內容的綜合性,難免有各種部門借政府之名要辦公房、要交通工具、要通訊工具、攤派人員。

物管企業不是“唐僧”肉,需要社會各界給予足夠的支持和幫助,而不是將其扼殺在搖籃之中。

近幾年從公開的各種統計數字來看,物業管理的投訴率在飛速增長,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了很大的輿論壓力。

但實際上從我們物管協會的日常工作接觸甚至在做客本地電視臺、報社的“3·15”節目活動中接聽到的大量來電統計,可以稱得上是投訴的約有25%,其中23%都是投訴開發商,投訴物業管理的只有2%,而其余的75%都是咨詢政策法規和收費標準等事項的。

因此,不要草木皆兵,把咨詢也當成投訴,為物業管理企業徒增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