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資改革了嗎最新消息(退休工資改革了嗎最近)
近期在2023金融街論壇年會上,人社部相關人員表示,未來將建立有稅收等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很多人聽到這個消息后都是一臉懵,不是早就有養老金制度了嗎,怎么又新出來一種個人養老金制度。
這個就要從養老金的模式說起,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障模式是由三個支柱構成的,這是世界銀行在1994年提出的一種模式:
第一支柱,國家舉辦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這也就是我們日常所了解的養老保險,由政府法律強制實施,單位必須為職工辦理。
每個月單位和職工分別繳納一定費用,單位繳納的費用進入社會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的費用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
退休后的養老金,根據一定的公式進行計算,由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共同承擔。
它旨在給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的養老保障,由政府為公共養老金的支出提供相關保障。
第二支柱,單位舉辦的補充養老保險。
在我國,目前第二支柱的養老保險有兩類。
第一類就是職業年金。這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后,國家專門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設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它具有強制性,所有單位必須為在編在崗的職工辦理。
第二類就是企業年金。這是針對企業職工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不過因為其不具有強制性,所以只有少數企業為員工辦理了企業年金,并且大部分還是國有企業。
目前年金作為養老保險的補充,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并不理想。截至2023年,全國僅有10.5萬戶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參加職工2718萬人,占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2.7%。
第三支柱,個人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
因為缺乏相應的優惠制度,在我國,個人參與商業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第三支柱的發展非常緩慢,相比美國等發達國家,差距非常明顯。
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處于第一支柱“一柱獨大”的情況,導致退休人員的收入結構比較單一,收入水平很難有根本改善,同時國家的負擔較為沉重。
相比之下,英國有76%的家庭擁有個人養老金,美國34%的家庭建立了個人退休賬戶,而我國的個人養老金規模偏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從長遠看來,這種失衡的結構不管是對國家還是個人都是不利的。
為了改善這種情況,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我國需要推出更具吸引力的個人養老儲蓄計劃,這就是人社部提出的建立有稅收等政策支持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參考其他國家的情況,相比第一支柱的養老金制度,個人養老金制度有以下幾點的優勢:
一、任何居民都可隨意單獨建立,可以離開雇主而獨立存在,不受雇主的制約。
二、全國政策統一,賬戶具有便攜性,不受省域的限制,可全國漫游自由攜帶。
三、在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產品中,可以由個人自主選擇投資項目。
四、具有一定的激勵性,比如稅收優惠的比例比較大,能夠激起個人參保的動力。
而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基礎就是建立一個 “個人養老賬戶” ,未來所有養老產品的購買和投資,都須在賬戶內進行和完成。同時賬戶的后臺與稅務記錄系統鏈接,當前延稅和未來納稅的記錄也都可以在上面看到。
作為一種長期的財富,個人養老金的回報率比較穩定,只要長期持有就可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對于家庭和社會的穩定是非常有利的。
目前,我國具體的政策還在制定中,相信它能夠符合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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