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是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額表示的投標責任擔保;并且投標保證金需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繳納才有效。部分投標人可能不清楚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本文就這個問題做具體介紹。

在投標流程中投標保證金屬于投標文件的一部分,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實踐中,現金、匯票、支票等形式的投標保證金,自提交后由招標人代為保管,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執行,不會產生與投標有效期不一致的問題。

但是,銀行保函形式的投標保證金中,銀行在保函中明確規定的有效期的起止時間,有可能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不一致。例如,有些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規定“本保函的投標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若干天”,該種規定雖然在簽發時有可能覆蓋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但是,當投標截止時間延遲時,保函中的投標有效期有可能少于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有效期的實際天數。

如果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中的有效期少于招標文件的規定,視為投標保證金不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可以對其作否決投標處理。如果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中的有效期超出招標文件的規定,視為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招標人應當接受該份銀行保函,繼續進行評審。

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有利于促進招標人盡快完成定標和簽訂合同等工作,以便及時返還投標保證金,減輕投標人負擔。當然,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等同于投標有效期的,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