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物業費該誰交 法律(租房物業費該誰交呢)
業主與物業可以說是一個永恒的話題,時而充滿溫馨,時而劍拔弩張。隨著近年來樓市的繁榮發展,這個話題更是被大家關注。今天我們不談物業糾紛,來聊一聊房東和租客較為關注的物業問題:出租房的物業費該由誰承擔?
什么是物業費?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出租房的物業費由誰繳納?
物業費的交納人,在物業服務企業等相關單位登記的是房屋所有權人。但是在租賃期限內,享受物業服務的又是租客,這就產生了爭議。房東普遍認為應該租客交納,租客普遍認為房東應該交納。實際上,出租房的物業費歸屬是可以明確的:
一、如果租房合同中未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就物業費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明確規定,業主應該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二、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遵守租售物業公司的相關規定,且合同經過了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么出租人就將其與物業公司的債權債務轉讓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應該向物業公司履行這部分權利義務。如果承租人沒有按時繳納物業費,就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有一些房東會為了讓房子更好租出去提出“包物業費”的政策,在看到這種宣傳的時候記得和房東進行確認,以免重復繳納。當然,也有一些房東會以低廉的出租價格吸引租客,但是房屋相關的連帶費用都會要求租客一并交齊。
所以,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大家在平時租房的時候不要忽略物業費的問題。物業費由誰來繳納都是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的,并且需要落實到租賃合同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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