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贈與過戶的時候,需要有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1%、契稅3%、貼花5元/套、公證費、評估費,由于地區不同,規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證費的交付標準都不同,正常情況下,公證費是房價的2%。部分地區在房產贈與過程當中需要進行房產評估,而房產評估所需要交付的評估費用收取比例在0.3%~1%之間。

房產贈與過戶手續

1、簽訂房屋贈與書面合同,即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贈與人與受贈人的性別、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贈與的理由;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2、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辦理房屋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后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3、贈與的費用:房屋贈與是房產過戶的形式之一,而這種形式可以發生在親屬之間,也可以發生在非親屬之間,針對不同的情況,當事人所要繳納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國家對無償贈與行為、將受贈住房對外銷售以及贈與行為后續管理三個方面實行加強稅收征管。

辦理房產贈與過戶需要的材料

1、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2、房產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產贈與申請表;

(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3)房屋戶型平面圖;

(4)房產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