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農村宅基地流轉交易一定要注意這
導語:在農村,當前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就是宅基地用地緊缺,主要表現為有不少符合申請宅基地的農戶申請不上宅基地,致使家中幾代人同擠在一處宅基地里。但是與此現象相反的便是,農村也有不少閑置宅基地,有的是進城務工或進城落戶的村民的宅基地,有的是歷史遺留的“一戶多宅”村民的宅基地。
針對以上宅基地利用現狀,所以在農村,宅基地流轉交易也是比較普遍的。但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所以宅基地流轉交易限制很多,以下三類宅基地轉出都是無效的,一起來看看。
一、將宅基地轉給城鎮戶籍或者外村人
農村宅基地是村民住房保障基礎,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申請了宅基地和建房許可后,村民就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眾所周知,農村的住宅大都是包含住房、庭院及其附屬設施,住房可以提前規劃設計成村民喜歡的樣式,庭院里可以種些花花草草或蔬菜一類,到了夏天勃勃生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很多城鎮戶口的人想來農村買一處宅基地,但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流轉交易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外村人購買宅基地協議都是無效,更何況城鎮戶口。
二、將農房賣給城鎮戶籍人員
宅基地是村集體共同所有的,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很多人可能會認為,既然不能把宅基地賣給城鎮戶籍人口,那把自己蓋的農房賣給該類人員總可以吧,畢竟房子的所有權是屬于村民的。其實也并非如此,村民與城鎮戶籍人口所簽訂的農房買賣協議,在一般情況下是認定無效的;并且有關部門也不能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房。
三、購買他人承包地做宅基地
一說到承包地指的就是農業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園地等等,未經審批農業用地的用途只能是農業用途,要么是種植,要么是養殖,是嚴格禁止非農建設的。而宅基地呢,是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居住使用的,和承包地的土地性質是不同的。未經審批,如果購買他人承包地來當自己的宅基地使用,因為改變了土地性質,所以屬于非法占用農用地,不僅合同會被認定無無效,達到一定面積后就屬于違法行為了。
結語:基于村內地少人多的現狀,村內的閑置宅基地如果能以合理的價格流轉給村內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既可以解決幾代人擠在一處宅基地的窘迫,又能夠有效利用村內的閑置宅基地。對此,你有什么看法呢?一起來說一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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