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模板
廣東×××律師事務所
專項法律顧問合同
( ×××)粵×××律顧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廣東×××律師事務所
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
電話: 郵編:
:@
甲方擬(已)進行×××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本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下列打“√”項,共×××項):
□解答擬(已)進行的項目(下稱“本項目”)的法律咨詢;
□應甲方要求,參與同相關部門和相對方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當事方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因本項目而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對本項目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知識產權、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范并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對本項目涉及的行政規章、行政規范的實施,提出法律意見;
□對與本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實進行盡職調查;
□根據本項目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代甲方草擬申請、呈批文件;
□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審核甲方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則出具法律意見書;
□雙方根據本項目實施情況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管東平×××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二)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
(三)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六)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二)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三)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1、雙方協商確定法律顧問費每年為¥×××元。
2、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廣州市城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郵寄費、專家論證費、查檔費和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代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支付,余款×××時付清。法律顧問費以到達下述賬號并取得發票為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乙方戶名:廣東經國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廣州交易廣場支行
賬號:××× ××× ××× ×××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不當行為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失效。
第十條 其他特別約定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廣東經國律師事務所
代表:××× 經辦律師:管東平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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