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離婚率還是很高的,離婚之后面對房產的糾紛也是很多,如果在婚期有房子的話,或者是婚前買的房子,都需要在離婚后進行分割,然而因為沒有法律的意識,不知道房子這種財產是怎么分割的,不知道怎么才能拿到房子的使用權。那么貝殼濟南站就來介紹一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房子怎么區分婚前婚后?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離婚房產分割之房產部分的

《新婚姻法》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所得,除孳息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此時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注部分不予分割。

2、離婚房產分割之婚內房屋贈與的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擁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此項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

3、離婚房產分割之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

《新婚姻法》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離婚房產分割之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的

《新婚姻法》第七條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房子怎么區分婚前婚后

1、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10條指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以上是貝殼濟南站介紹的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房子怎么區分婚前婚后?房子的風格并不會偏向誰,而是要看我們的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后買的,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誰出的錢,是全款買的還是貸款買的,這些都會影響后期離婚后的房產分割,因此大家一定要認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