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瞞著父母,偷偷和妻子離了婚,結果父母知道后,將兒子和前兒媳告上了法庭,這是怎么一回事呢?12月16日記者從蕪湖鳩江區法院獲悉,近日該院湯溝法庭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據了解,被告張某和被告王某今年4月經法院調解離婚,此時距離兩人結婚還不到三個月。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兩人購買了一套住房,由于沒有固定收入,在征得兩人口頭承諾還款的情況下,張某的父母以各種方式合計出借兩人房款80萬元。

然而張某卻瞞著父母很快離婚,在獲悉實情后,父母很是生氣,于是將張某和前兒媳王訴至法院。法官經詢問了解,原來是父母用積蓄和借來錢的為兒子購買婚房,兒子卻隱瞞父母偷偷離婚,在家中親友催要借款的情況下,父母這才要求起訴兒子索要借款,或是兒子向父母出具借款憑證。

獲悉情況后,法官做起了調解工作,告知張某父母用一生辛苦攢下來的錢為其買房,實屬不易,子女有什么事情應該及時向父母反饋而不是擅做主張,但張某認為自己已經成年,離婚是自己的事情。最終張某和王某在法官的苦口婆心勸說之下,與父母達成了調解,同意在一個月之內還錢。法官提醒,成年子女不能一邊想要所謂的獨立自由但是另一邊卻離開父母又無法生存,父母賺錢不易,子女應該多為父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