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意見

答辯人:***,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住****村。身份證號碼:****,電話:****。

答辯人因***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已經分居兩年,以及其在家中被打不屬實,被答辯人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第三人同居的行為敗露。同時,這也是導致夫妻感情出現裂痕的根本原因。

1、“男方在外打工掙錢,女方在家照顧孩子和家庭,每逢歲末一家短暫的相聚”。這不僅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的生活寫照,也是我國大部分家庭正常的生活狀態。同時,夫妻之間吵架更是不可避免,被答辯人基于此表述分居兩年,要求解除婚姻,不符合事實和法律依據。

2、被答辯人在家中被打不屬實。答辯人于2年前發現被答辯人出軌的事實后,為了孩子忍氣吞聲,希望被答辯人能回心轉意,重回家庭。此后,被答辯人非但沒有節制,還變本加厲的傷害答辯人,讓其同居者給答辯人打電話,炫耀其同居行為,逼迫答辯人離婚。答辯人父親和弟弟知道此事后,去被答辯人家理論,沒想到遭到被答辯人一家人的毆打,出于防衛,答辯人父親和弟弟推搡著跑出了被答辯人家。

3、被答辯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第三人同居的行為不僅深深的傷害了答辯人,更對孩子造成了不可逆的嚴重傷害,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過錯方,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懲罰。

二、答辯人若同意離婚,長女***、次女***應由答辯人撫養,并由被答辯人承擔撫養費。

1、自孩子出生后,均是由答辯人一手帶大的,與答辯人感情深厚,更有利于孩子成長。被答辯人常年在外,基本沒有照顧過孩子,也從未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另外,其不良的生活作風,對孩子的成長和發育也都會產生不利影響。

2、答辯人在婚姻存續期間,按政策做了絕育手術,現在已經沒有了生育能力。可以說,孩子將是答辯人以后活著的唯一精神支柱,答辯人不能沒有孩子。

3、答辯人具有撫養能力。答辯人在 上班,收入完全可以撫養孩子的成長。另外,就算答辯人不工作,答辯人娘家也完全有能力負擔孩子成長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三、答辯人若同意離婚,須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目前,答辯人知道的共同財產如下:

①位于*****的自建房屋/商品房一套;

②登記在***名下的車輛(車牌號: )一部;

須提請法院查明的共同財產線索如下:

①***名下的銀行卡存款;

四、答辯人若同意離婚,依據《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編》相關法律規定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并結合被答辯人與第三人同居的事實,對答辯人依法進行損害賠償,共計: 元。包括物質損害賠償: 元和精神損害賠償元。

綜上所述,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答辯人的合法利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