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條件,準備好起訴狀、身份證、結婚信息證明即可。

法律只禁止男性在女方懷孕期間、生孩子后一年內以及流產后半年內訴訟離婚,如果男方能證明孩子不是他的,那么依然可以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時自己手中沒有戶口本和結婚證,是不影響的,因為起訴只需要提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信息證明。

1. 起訴狀需要寫清楚你和對方的基本信息,離婚的訴求,包括孩子歸誰、財產要不要分割,離婚理由等等。因為起訴狀要送達對方,所以在秦嘉澤離婚律師團隊的工作中,針對起訴狀一般會根據對方的性格特點選擇性描述,比如之前的案件,對方婚內出軌但是案件整體存在調解的可能性,所以秦嘉澤離婚律師團隊在離婚理由中只表述了對方對己方造成的傷害很重,而沒有將重點放在“辱罵”對方上,對方在拿到起訴狀后也順勢表示愿意調解,最終在法院主持下幫當事人拿到了更多利益。

2. 身份證如果都被對方拿走了,那可以去派出所開臨時身份證明,但最好是補辦一張身份證。

3. 如果結婚證被拿走,或者撕毀了,可以本人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婚姻信息情況證明,法院可以依據這個證明進行立案。

以上就是起訴離婚需要的基本材料。秦嘉澤離婚律師團隊在實踐中發現起訴其實可以為離婚雙方提供一個好的溝通平臺,在第三方主持下說清楚婚姻內到底誰付出的更多,兩個人的財產應該怎么分,更能幫當事人達到“案結事了”的效果,而不會在離婚后還產生新的“糾纏”。

婚姻家事案件有特殊的隱私性,所以歡迎大家通過私信、留言的方式進行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一對一的專屬情感法律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