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了債務誰承擔他家里人有義務承擔嗎(債務人死了債務誰承擔,繼承人未成年,妻子也離婚)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是,如果欠債人死亡了呢?
有人認為,人都不在了,肯定沒法還錢了,“人死債消”了嘛。也有人認為,父債子償,家人要替死者還款。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已故之人生前欠下的債是否隨著他的去世而傳給下一代呢?
英淇律師告訴你:要分情況。
我們先一起來看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根據《民法典》第1161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根據這一規定,在現實情況下,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當欠款人去世后,其法定繼承人可以選擇繼承遺產也可以選擇放棄繼承遺產,如果選擇繼承遺產的話,則有義務償還債務與稅款,但是償還范圍可以不超過所繼承的遺產的實際價值;
另一種是如果選擇放棄繼承遺產的話,則無需償還欠款人生前欠下的債務,但仍負有妥善保管遺產并協助變現清償的義務。
根據我國司法實踐,在無人選擇繼承遺產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并協助變現清償。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地了解,下面舉例說明:王某生前向小編借了50w元用于治病,其去世后,經查明,王某共有1輛價值12w的車,一棟價值13w的平房,除此之外只剩下該50w債務。王某的法定繼承人只有王小某一人,如果王小某選擇繼承遺產的話,則需要償還王某生前欠下的債務,但是要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即王小某只需償還12w+13w共25w即可,剩下的25w債務則在法律意義上消失了。
如果王小某選擇放棄繼承遺產的話,其無需償還王某欠下的任何債務,但應妥善管理王某留下的財產,即房子跟車子,并協助其變現以清償債務。
因此,在欠款人死亡后,欠款人所欠債務在欠款人所遺留資產范圍外,確實在法律意義上一筆勾銷了。
英淇律師在這里也給出借人一點提示,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繼承人面對陌生的債務,很可能以并不知情這筆債務、債務早已歸還等理由消極應對。而出借人想要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則需要查明欠款人的所有繼承人,這無疑增加了訴訟難度。
建議在涉及自然人的民間借貸,一定要出具借條等書面借款憑證,并在借條上寫明借貸雙方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以及借款的金額、時間、用途、借款利息、還款時間和發生糾紛的管轄法院等。盡可能地選擇網上銀行給對方打款,使支付留痕、便于查找。最好有第三方予以見證,并在借條上簽字確認,這樣一旦日后發生爭議,更有利于法院對事實的認定。
今天的法律知識就分享到這里啦!希望朋友們永遠都不會遇到欠債不還的情況。如果真遇到了,為能夠更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減少訴訟風險,建議及時咨詢英淇律師,讓律師給您更專業的意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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