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3、過錯損害賠償證據;等等。

訴訟離婚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2、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并進行答辯準備;

3、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