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適用房新政策解讀(北京經濟適用房政策)
一.購房資質
1.資質審核
1.1“家庭”的范圍是什么?單身的范圍包括什么?
家庭的范圍包括已婚夫妻雙方與未成年子女。單身的范圍包括:未婚、離異、喪偶。
1.2資質審核時,其審核的條件和范圍都包括什么?
審核時,需審核購房者家庭名下所有在京住房狀況,需要將其家庭成員信息一同錄入。在資質審核后,過戶前,若其家庭成員發生變化,需要注銷網簽,重新進行資質審核,例如:購房人在孕期,且在過戶前生產,若過戶前給孩子上報戶口,則需要重新進行資質審核。
1.3客戶資質審核中,如何界定其名下房屋套數?
購買房屋時,其家庭名下,登記和網簽的所有住房,均算作家庭名下的房產,并以家庭為單位計算其住房套數; 非同一家庭的2名或以上個人,以共有權的形式共有一套住房的,各自家庭計擁有一套住房; 已經取得房屋產權的房屋和已完成網上簽約但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都計入家庭名下的住房套數。1.4資質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婚姻狀態發生變化時,如何處理?具體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需要重新審核購房資質,其注意事項如下:
【已婚——離異】:同時看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中對未成年子女的歸屬的約定,如果未成年子女歸購房人家庭,那么資質審核時需要將未成年子女計入購房家庭當中進行審核;
【單身——已婚】:需要審核夫妻雙方的所有住房狀況,若婚后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將該子女計入購房家庭當中進行審核;
【已婚——喪偶】:申請人戶口本中的婚姻狀態應更改為喪偶。
1.5進行資質審核時,關于申請人的戶口本與身份證地址,有什么要求?
【農/非農居民戶口】:戶口本地址與身份證地址,同省同市即可;
【北京單位集體戶口】:戶口本地址與身份證地址都必須為北京戶籍,且地址一致;
【其他情形】:人戶分離,應按戶口所在地地址進行資質審核,申請人重新辦理身份證;戶籍所在地信息以戶口本為準(以戶口本首頁上的“戶口專用”章為準)。
1.6資質審核的流程及時效為多久?
【流程】:提交申請-網簽專員制作下發申請表-經紀人將表單與客戶確認簽字-將表單回傳至系統-建委系統審核。
2023年4月1日起,資質審核信息進入建委系統后,涉及相關當事人名下房屋由交易權屬系統發證的,申請資格審查時,辦理時限減少至1個工作日。
1.7申請通過后有效期為多長時間?
審核通過后,有效期為30個自然日。
注:在此30個自然日內,僅有1次網簽機會,若注銷網簽或超過有效期,則需要重新辦理資質審核。
1.8房產繼承、房產贈與及夫妻更名是否需要購房資質?
【房產繼承】:不需要購房資質;
【房產贈與】:受贈人需要購房資質;若受贈人為所贈房產的共有人,則在接受部分產權時,不需要做資質審核;
【夫妻更名】:接收人非境外人士,不需要購房資質,可直接辦理夫妻更名;接收人為境外人士,需要確認其有購房資質后方可辦理夫妻更名(境外人士包括: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以及華僑)。
1.9房屋等價置換是否需要資質審核?需要提供什么備件?
不需要做資質審核;提供土地房屋產權等價置換承諾書、置換協議。
2.限購政策
2.1京籍家庭的定義
居民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個具有北京市戶籍的,即視為京籍戶籍家庭。
2.2視為京籍戶籍家庭的,包括哪幾類情況?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可視為京籍戶籍家庭; 本人為在京集體戶口(學校),其集體戶口本首頁蓋有本市公安局章,且本人頁職業一欄顯示“博士后”的人員或本人為外地戶口,其博士后關系在北京博士后工作站,且可以提供北京居住證的人員,可視為京籍戶籍家庭; 駐京部隊現役軍官和現役武警家庭(志愿兵和士官,不屬于軍官,即:不符合本條所描述的購房資格); 北京市單位集體戶口;注:非本市戶籍人口因就學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的,不能視為京籍戶籍家庭; 京籍戶籍未成年子女,其父母/監護人婚姻狀況為離異或喪偶的外埠居民,可按京籍單身家庭購房。2.3京籍戶籍家庭的限購政策
北京已婚家庭只能擁有兩套住房,北京單身家庭只能擁有一套住房; 達到或超過上述住房套數的家庭,暫停在本市購買住房; 在京家庭名下擁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或兩限房,暫停在本市購買住房。2.4外埠家庭在京購房限購政策
外埠家庭在京限購1套住房,若家庭名下在京已有住房,則無法再次申請購買本市住房
買受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社會保險】:近期連續60個月(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且同時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明(卡/證),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二者條件必須同時滿足。說明:因工作調轉產生的斷繳不超過3個月,認可補繳,除此之外,不認可補繳的斷繳部分;
【個人所得稅】:近期連續60個月(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最長斷繳不超過3個月),且同時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明(卡/證),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二者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注:連續60個月(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稅的納稅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稅的納稅人,根據其適用的計稅期間,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或上一季度)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或20個季度)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
2.5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士的限購政策
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士購房,在北京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資格審核通過后辦理過戶業務時需提供”涉外審批單”、有效的身份證明及譯本公證。
2.6公司、單位或集體,購房的限購政策
中國大陸公司在京購房不受限制(港資或者無營業執照類的政府企業除外); 境外機構在京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經批準從事經營房地產的企業除外)可在本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個體工商戶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體工商戶稅,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只能出經營者(或家庭成員)產權證; 單位、公司或集體購買住宅類房屋,三年內不可上市交易(以網簽日期或產權證日期為準)。2.7通州區的限購政策是什么?
北京市住建委與通州區政府聯合發布限購政策:
【京籍家庭】:名下無任何房產,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本市住房,則需滿足在通州落戶3年(含)以上,或者在通州區連續3年(含)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方可在通州區再次購買1套商品住房。
【外埠家庭】:需要滿足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條件的基礎上,并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方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
2.8商辦類用房買賣條件?
在2023年3月26日之前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出售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可出售給個人。
在2023年3月26日之后新建商辦類項目,個人不允許購買。
購買商辦類用房時,需要全款購買。買受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買受人個人名下,在京無任何房產登記(住宅、非住宅)以及商業類房產記錄; 在申請購買之日起,在京已連續60個月(含)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60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2.9住宅和非住宅的限購套數關系:
購買住宅類房屋:家庭名下已經擁有的非住宅類房屋,不影響買房資質審核時的套數計算; 購買非住宅類房屋:個人名下已經擁有的住宅、非住宅、平房,均應計入買房資質審核時的套數計算。三.資質審核備件
3.1申請人不同身份時,資質審核相關備件的要求是什么?
戶籍所在地信息以戶口本為準(以戶口本首頁上的“戶口專用”章為準)。
3.2北京市在校學生集體戶口申請購房資質審核時應提供哪些備件?
學生配偶為京籍戶口,則可按照京籍家庭審核; 除上述情況外,如在京能提供連續60個月(含)以上社保或連續60個月(含)以上納稅的,可按外埠家庭審核資質; 審核通過后,過戶時正常提供學生戶口、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及學生證。3.3公司、單位或集體,申請購房資質審核時應提供哪些備件?
公司、單位或集體購房時,不需要做資質審核。
四.注意事項
4.1關于京籍家庭購房資質的注意事項
【情況一】:
北京戶籍家庭名下已有“經濟適用房”再次購買住房時,若為2008年4月11日之后購買,則客戶無購房資質;
如核實后名下確有“經濟適用房”,可在經濟適用房滿5年后,選擇“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計名下已擁有一套住房;
如果是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購買的,則直接計名下已擁有一套住房;
【情況二】:
北京戶籍家庭已承租廉租房或是領取補貼的,提交購房資質“可初審通過”但必須簽約前到原申請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資質復核;
【情況三】:
購房家庭房屋產權不能單獨登記在沒有購房資質的人員名下,只能登記在有購房資質的人員名下,或做共有權。
簽約時特別注意“京籍家庭”名下住房狀況,避免造成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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