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一孩婦女就業幾率下降約6.6%(生育一孩婦女就業幾率下降66)
近日,據澎湃新聞報道,對于中等收入家庭來說,生育二孩的妻子就業率比生育一孩的要下滑9.3%,而高收入家庭,孩子數量對就業幾率影響不顯著。
報道數據來源于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研究生王俊及該院教授石人炳發布在北大核心期刊《人口與經濟》的文章——《中國家庭生育二孩的邊際機會成本——基于收入分層的視角》。文章指出,生育一個孩子將使得家庭勞動力市場總收入下降約5.6%;繼續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家庭其勞動力市場總收入再次下降約7.1%。
文章提到,在探討生育成本時,會涉及一個名為“生育的收入懲罰”(Motherhood Wage Penalty)理論模型。根據模型測量發現,在控制受教育水平、工作經驗等人力資本相關因素的前提下,育有子女的女性其勞動力市場收入依然低于未生育的女性。
文章例舉了各國的已生育女性在勞動力市場收入的減幅。在美國,女性每生育一個孩子,其在勞動力市場的年收入將減少4%-12%;在西班牙,該統計值為6%-14%;在挪威,影響效應降至0.6%-1.4%。在中國,女性每多生一個孩子,導致小時工資率的下降幅度從1989年的8%左右攀升至2023年的13%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性面臨生育懲罰的同時,男性卻因為成為父親而收獲了“父職溢價”(Fatherhood Premium)。英國研究數據顯示,生育了孩子的男性,其勞動力市場收入提高了10%.
為探究“父職溢價”是否同樣存在于中國家庭,以及生育第二個孩子的邊際機會成本,研究人員基于中國家庭追蹤調查 ( 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 數據進行了統計分析。該數據樣本覆蓋25個省(市、自治區),有3734個調查對象共計7642人次的調查數據納入。
研究發現,在未納入其他控制變量的情況下,孩子數量與妻子就業幾率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進行變量控制后,統計結果表明,與生育之前相比,生育一個孩子使得妻子的就業幾率下降約6.6%; 繼續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妻子,其就業幾率再次下降9.3%。而在對丈夫就業幾率影響方面,生育行為對丈夫就業幾率的影響并不顯著。
研究人員認為,關于孩子機會成本或 “母職懲罰”的研究多數僅討論生育對個體勞動力市場收益的影響而忽略了對其就業幾率的考察,有些研究甚至刻意選取“有工作且工資收入不為0的女性群體”作為樣本。其實,生育對女性就業機會的負面影響可能是比收入降低更加不能忽略的“懲罰”。
更重要的是,工作的意義不僅限于“收入”,失去工作還意味著失去地位、失去社會價值、失去對自我的認同以及由此帶來的更廣泛意義上的“機會成本”。
在家庭勞動力收入方面,孩子數量與家庭勞動力市場收入同樣呈負相關關系。與一孩生育行為相比,家庭生育第二個孩子的邊際機會成本更高。生育一個孩子將使得家庭勞動力市場總收入下降約5.6%;繼續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家庭其勞動力市場總收入再次下降約7.1%。
此外,中等收入家庭生育二孩的邊際機會成本更高。低收入家庭一孩的邊際機會成本(9.7%)高于二孩(5.8%),而中等收入家庭二孩的邊際機會成本(8.6%)高于一孩(4.6%);同時,對于高收入家庭,孩子邊際機會成本的統計效應不顯著。
研究人員解釋,收入約束、單位時間成本、育兒期待三方面的因素交互作用,形塑了 “工作—生活”沖突的激烈程度以及由此衍生的二孩邊際機會成本在不同收入群體中的異質性分布。
具體而言,對于中等收入群體而言,一方面,她們對邊際孩子效用有更高的期待,存在更加明顯的“育兒焦慮”,更加擔心孩子“輸在起跑線”,會投入更多時間在家庭;另一方面,相對更高的受教育水平提升了她們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單位時間成本,將更多時間投入家務勞動意味著更大的機會成本損失,與此同時,她們也不太可能像高收入群體那樣購買滿足其更高期待的育兒服務。
也就是說,中等收入群體可能面臨更加強烈的“工作—生活”沖突,故而事實上承擔了更大規模的二孩邊際機會成本。
研究人員指出,“問題在于,正式支持體系的缺失使得兒童養育的成本完全由家庭承擔———父母付出更多的養育成本,但孩子未來創造的價值卻更多為全體社會成員享有而非只為父母獨有。”
文章認為,應對之策一是建立兒童撫育成本的社會分擔機制,減少家庭直接的育兒支出; 二是增加托育服務的有效供給,降低家庭養育孩子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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