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范圍的狀態(tài)不同:總價合同,范圍是基本固定;而成本類合同則在工作范圍預計會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發(fā)生重大變更時采用;工料合同是在無法快速編制出準確的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使用,隨資源用量增加而增加。

2、風險偏向不同:總價合同利于甲方(工期和需求相對固定),成本補償合同利于乙方,工料合同中立。

3、適用場景不同:總價合同,適合范圍比較確定、成本控制很嚴的時候;成本合同,適合預計成本方面會有變更,但范圍變化多少不能提前預知的情況。工料合同,往往適用于在無法快速編制出準確的工作說明書的情況下(范圍不明確)擴充人員、聘用專家或外部支持,適用于急開工,短期服務(wù)和小金額,單項工作明確,總工作量不明確的,用于維保,可行性研究。

4、固定和開口:總價合同,范圍和總價相對固定;工料合同,單價固定,根據(jù)在合同執(zhí)行中實際提供的產(chǎn)品數(shù)量計算總價;工料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相似之處在于,它們是開口合同。如果是開口,而且完全外行,建議還是成本補償合適,因為你對特殊資源的單價等情況應(yīng)該也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