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釋權歸誰所有(合同法條款解釋的原則)
法律實務
有些合同的條款數量很多,內容很復雜;有些合同的條款的表述內容不清晰,有些合同的當事人對合同的條款因理解不同也會產生糾紛。對于合同內容如何解釋,才會對當事人更加公平?
法律條文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法律由來
本條源自于《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
修改:
1、“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改為“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2、“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改為“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法律釋義
一、合同的解釋
合同的解釋:對合同的含義的分析和說明,以確定當事人各方的共同意思。
解釋的目的:使合同內容清晰、明確、具體。
二、“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內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釋,應當按照所使用的詞句,結合相關條款、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信原則,確定意思表示的含義。
三、如何對合同進行解釋
1. 按照合同的文義解釋
2. 按照合同的整體性解釋個別條款
3. 按照習慣解釋
4. 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解釋
5. 按照合同的目的解釋
四、以兩種文字訂立的合同如何解釋?
以兩種文字書寫的合同,如果當事人對內容產生爭議,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特別提示
《民法典》關于合同解釋的規定相關的重要條款還有:
第四百九十八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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