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法是怎么規定的(關于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1.什么是租賃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703條規定,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什么是融資租賃合同?
根據《民法典》735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性交易。
3.什么是保理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761條規定,保理合同,是指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
4.什么是承攬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770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該工作成果并按照約定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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