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軍條件是有哪些要求(隨軍條件是有哪些政策)
三劍客
都說“女人頂半邊天”,是呀,這半邊天要是塌下來,也得震一下地球。
“ 隨軍是有條件的,不是干部,只是普通地區的士官,還是得長期過著異地的生活?!边@句話,扎心了多少四級軍士長?特別是在普通地區服役的士官。
對于很多軍嫂來說,“隨軍”絕對是伴軍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道選擇題。而由隨軍延伸出的各種問題,是決定軍人和軍屬作出人生關鍵的抉擇。
從放寬到放開的距離……
其實,隨軍政策的放開,最終目標還是鼓勵更多人沒有后顧之憂的服役!
在所有關于家屬隨軍的政策中,大部分都是圍繞著“軍官”二字展開的,唯一有一條關于士官的是這樣寫道的:
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服役的干部和四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普通地區隨軍士官至少是三級軍士長)
雖說已經由三級軍士長放寬到四級軍士長,但是注意是駐邊苦地區和西藏地區,也就是說目前針對其他地區的,沒有相關政策。是不是有點無奈,怎一個愁字了得?
前些天,和上士小李聊天談到隨軍家屬這塊,我說:“你這要是不簽四期,以后連隊像你們這些有能力的士官都留不住了。”
他笑了一笑,對我說:“為什么現在好多士官不想干了,想走了,解決不了軍人‘后院’是個問題;有些士官都不愿意找老家的,不想異地,就是長期兩地分居太痛苦了,苦了自己,苦了家屬,也苦了孩子。當的不是兵,隨的不是軍,隨的是一片片的愁啊!”
“是啊,老婆孩子熱炕頭,軍人一大幸福,雖說這些年政策放寬了,但還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這么多年過去了,我們一說到“軍嫂”兩個字,動輒“犧性”“奉獻”博同情,大家都說軍嫂“苦”,卻又拿不出一套解決實際問題的有效方案。咱們都知道,要讓軍人成為社會最尊崇的職業,一直還是個夢。
同樣,在軍人背后默默付出的軍嫂,也應當受到同等待遇的尊崇,對她們來說,最直觀的莫過于,隨軍政策對軍人家庭所產生的積極影響和對社會所起到的價值導向作用。
隨軍政策的放開,不是為了照顧一批人,更不是刻意制造一種落差,打擊另一批人,更不能因為軍嫂不隨軍,政策就照顧不到了。
放不開,來不了,分了!
據不完全統計,全軍現有隨軍家屬僅34萬多人,然而,“好政策”不等于“好落實”。雖說各地出臺了相關落實舉措,但是,34萬軍嫂中安置就業者僅17萬人,占50%。為此,因為隨軍政策,離婚成了軍人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老蔡,四期軍士長第4年,在沿海駐地服役,不符合隨軍政策。結婚已6年,有一個男孩,可前年離婚了。
談起離婚,老蔡現在心里還是一個痛。當初離婚,老蔡的老父親有哮喘病,老蔡又是家里獨子,丈母娘又有心臟病。
結婚這些年,老蔡家屬拖家帶口地操持著一個家,可長期兩地分居,再加上雙方父母身體都不好,老蔡雖說每個月把所有工資都交付給家屬,時不時打電話,可年齡比老蔡小4歲的家屬,有點扛不住了。
家屬想來駐地,老蔡為了解決兩地長期分居,想了很多辦法,在駐地找房子租下,把兩位老人都接過來,申請士官家屬樓入住,托關系給家屬解決工作……可畢竟部隊不是家,沒有住房,長期租房,給家屬找的工作又是“三班倒”的,熬過了初一,熬不過十五,后來孩子的問題又來了。
為孩子入學的問題上,兩個人發生了結婚以來第一次大吵,起初老蔡家屬那句“解決不了孩子上學的問題,就離婚?!币詾槭莻€玩笑話,可沒成想這句話變成了現實。
記得老蔡跟我說過他家屬一句話:“嫁給你,我不后悔,但我后悔嫁給軍人。我是個女人,沒多大本事,但我看著別人家的家屬可以隨軍,我心里難受。離婚了,你解脫了,我也解脫了。要怪就怪你們部隊不放開隨軍?!?/p>
老蔡說:“今年退役,我一定要把我老婆重新追回來,我要跟她復婚。部隊給不了她的,我就算累死也要給她。退役了,就沒有那么多條條框框,隨軍,隨它個猴子,老子不伺候了!”
其實,像老蔡這種情況,在基層連隊有,那句“男兒把家還”到底訴說的是軍人的無奈還是“國給不了家,家成不了國”的悲哀?
說實話,寫到這里,心里有一陣莫名的傷感。現在對于長期兩地分居,特別是在比較偏遠的地方駐軍扎邊的士官,他們和家屬很長時間是不能見面的,這樣的問題對于已經結婚或者將要結婚的士官來說都是很不方便的,這樣他們的婚后生活也會有很大影響,這到底是誰的錯呢?
放寬了,家屬隨軍等同“失業”
為改變軍人和家屬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軍隊有相關隨軍政策。但對于遠離城市、駐扎海島山區農村的士官來說,“家屬隨軍就等于失業”。
在東海某島上部署的某護衛艇大隊,為解決士官家屬的工作,大隊一方面積極聯系地方政府幫助找工作,還有一部分軍嫂被組織起來做手工刺繡等工藝品增加收入。
岸導團的家屬隨軍后只能在鎮上,即使上級單位在城市中建房,因為沒有城市戶口也不具備分配的資格。
好多老士官家屬把孩子留給老人照顧,自己到周邊大城市去找工作?!皩嵤虑笫堑刂v,大家都過得很清貧,大部分人家里農村的居多,條件都不是很好?!边@是一位符合家屬隨軍的四級老士官告訴我的。
“窮則思變”老話是這樣講的。士官也是人,脫離了生活,沒有物質的保障,自己可以累點苦點,但不能讓把一輩子的幸福托付給我們的家屬,苦了,累了。要解決家屬隨軍的問題,不是一個地區,也不是偏遠,沿海,而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如何放開,進一步放寬是一個選擇題,也是一個填空題。
對于士官隨軍政策的意見建議
一是放開士官家屬隨軍條件。將士官家屬隨軍條件放開至普通地區四級軍士長,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服役放寬至服役滿10年的上士。
考慮到放寬士官家屬隨軍條件放寬后部隊的住房保障壓力,探索實行隨軍隨隊和隨軍不隨隊兩種方法。隨軍隨隊的,盡量保障住房,保障不了按照政策要求對于在駐地租房的按照駐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價格的60%發放住房補貼。隨軍不隨隊的,發放分居費和相關補貼費。
二是結合文職政策放寬家屬就業。解決家屬就業,將文職選取家屬對象放寬到年滿12年以上服役的士官,不分崗位,就地解決單位士官家屬就業問題,解決長期兩地分居,隨軍得不到保障的士官家屬。
三是合理調整分居費發放政策。分居費顧名思義就是軍隊對于軍人與家屬兩地分居這一情況進行的物質補償,故建議將兩地分居費的發放條件放寬至所有已婚但尚未隨軍人員。對于之前政策中規定的特定專業的士官,適當提高分居費發放標準,而不是一個月補助1000元。
隨著軍事人力資源改革逐步推進,士官在基層連隊占比越來越大,已經成為部隊建設的主體,但士官隨軍政策還停留在過去的人員結構背景下。
身邊不少的士官,因為達不到三級軍士長,這個讓家屬隨軍的“硬杠杠”,導致一直處于妻兒見不著、父母照顧不了的窘境。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繼續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我在想,軍士制度政策改革,已提上日程,如果能在下一步的政策改革中,放開士官家屬隨軍門檻,讓“三十而立”的士官既能獻身國防,又能立身為家,那就更幸福啦!何時放開士官家屬隨軍,很急,在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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