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人:土默特x旗高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瑞民、電話:133xxxx8002

請求事項:

將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 )湘xx民初xx號一案移送xx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23年6 月 4日收到貴院已經受理xx市萬豐農資有限公司訴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xx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原告的起訴依據是債權轉讓協議書,如果該債權轉讓協議書成立,則該債權的履行地應該在xx市土默特右旗。如果原告能夠依該債權轉讓協議取得債權。其債權的履行地也應該在包頭市土默特右旗。

其次,即使原告取得了對申請人的債權,這也并不意味著其住所地依法享有管轄權。就本案而言,其最終涉及的是“債權轉讓”,如果認定受讓方所在地取得管轄權,必然導致管轄法院所在地與爭議并無實際聯系。故認為原告所在地不享有管轄權。

最后,申請人認為本案由xx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轄有利于本案訴訟,因為本案三個被告均在xx市居住,在xx訴訟,既節約當事人成本,又節約司法成本。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方便本案訴訟理由,特申請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即xx市中級人民法院。請予準許!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異議人:土默特x旗高x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