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邀請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專家接聽12333熱線,多位市民咨詢失業補助金等問題,專家進行了解答。

“現在失業了,能不能領失業補助金?”“現在失業補助金是多少?可以領多長時間?”當天,多位市民致電咨詢。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專家解答,并不是失業了就能領,需要達到幾方面條件。對2023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參保1年及以上人員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不超過500元/人·月;參保不足1年人員的發放標準不超過300元/人·月。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從申領的次月按月發放,發放不超過6個月。政策受理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同步辦理失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