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計劃生育新政策是什么(福建計劃生育新政策是什么時候)
代表建議延長產假照顧假,新增育兒假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5日訊 在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中,鄒荔生、蔡慧娟等20名代表聯名發(fā)起了關于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議案,圍繞降低生育、養(yǎng)育、教育成本,以及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提出建議。
議案建議延長生養(yǎng)育假期、發(fā)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給予住房保障傾斜,以支持三孩生育。
代表建議生育三孩的,產假可延長三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二十日?;榧佟a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晉升。子女滿3周歲前,夫妻每年可各休10日育兒假。
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發(fā)展社區(qū)托育服務,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區(qū)提供托育服務。在城鄉(xiāng)居住社區(qū)建設改造中,建設與常住人口規(guī)模相適應的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公共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配置母嬰設施,為嬰幼兒照護、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配租公租房時,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在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方面,建議獨生子女父母年滿70周年以上,獨生子女每年獎勵十日的陪護假。
值得注意的是,提交此次大會審議的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在立法工作計劃中,也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以及涉及“行政處罰法”“人口與計生”“放管服”的地方性法規(guī)清理項目作為2023年新增審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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