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農村宅基地確權在全國逐步開展,農民的土地、家里老房、宅基地都成了香噴噴,宅基地對于農民來說就是家,無論生活在哪里,只要有一處宅基地有一處房子,那里就是家,生活才踏實。那么在農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有什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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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有什么規定?

上海市東高地律師事務所吳小林律師解答:

農村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使用權屬于村內房屋所有權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雖然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根據自然資源部的最新答復,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而且,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

需特別指出的是,將來繼承的房屋滅失后(村民一戶一宅外),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權另行安排。

上海市東高地律師事務所吳小林律師解析:

申請農村宅基地應向鄉鎮政府、辦事處提交下列資料:

(一)村民個人申請宅基地的申請書。

(二)申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是否本村集體戶口等)。

(三)村民委員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具的材料:

1.申請人現有的宅基地情況;

2.對申請人擬發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宗地草圖等;

3.村民會議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情況,在村集體公布情況的說明等;

4.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現狀圖等,并注明擬占用土地地類。

(四)屬于建新交舊的,申請人與村委會簽訂的建新交舊協議書。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