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新修訂審計法正式施行!

此次審計法修改主要增加了哪些內容?

哪些又與你我有關?

今天,我們一起來點點看!

新修訂審計法內容更加豐富,

從原來54條增至60條。

這一條非常重要!

在總則中增加規定: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

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

對審計機關有哪些具體要求?

新修訂審計法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

規范審計監督行為,審計人務必依法審計:

不參加可能影響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活動,

不干預、插手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單位正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

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

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開展審計調查不少于二人。

被審計單位需要配合什么?

審計權限由法律賦予,

被審計單位必須配合審計:

提供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業務、管理資料和電子數據等,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

審計機關綜合分析電子數據等,

需核實情況的,被審計單位應予配合;

審計機關有權檢查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

被審計單位應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

拒不整改,怎么辦?

新修訂審計法明確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責任,

規定各級政府、有關主管機關、單位和審計機關對整改情況的監督責任;

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應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

拒不整改、虛假整改的,追究法律責任。

審計監督范圍有哪些變化?

國有資源、國有資產,

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

國家重大經濟社會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都被納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

法律的權威在于執行。

2023年1月1日是新的開始,

讓我們一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共同維護經濟社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