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娛樂圈接連曝出的兩個大新聞讓人有些應接不暇,代孕的兩個孩子還不知道未來處境如何;緊接著大家就又看到華晨宇和張碧晨發微博“認”孩子——雙方除了公開承認孩子的存在,還明確表示并未結婚,只是共同撫養孩子。引發了大批網友、歌迷的震驚和指責,有人表示女方瞞著男方而后忽然告訴對方“這是你女兒”太自私,也有人直言男方不做避孕措施當然要承擔后果。

同時產生的還有不少關于非婚生子的爭論,未婚先孕我們見過不少,但是未婚生育的情形生活中確實不多見,那么未婚生育到底違不違法,能不能上戶口呢?看看我們律師的解答。

首先不管你是否了解過未婚生育,通過華晨宇這一事件都能知道,父母沒結婚子女戶口還是可以上的。

至于未婚生育是否違法,在法律界其實也沒有明確的答案,筆者認為這一行為是不違法的,一方面我國相關法律中并沒有明確禁止未婚先育,盡管部分地區會要求非婚生育者繳納社會撫養費,但社會撫養費并不是違法的懲罰,只是這種情況相比起結婚生育增加了一些社會成本,需要行為人補足,繳納了之后就沒事了,不繳倒是會涉及違法。

并且要求交社會撫養費從另一個角度看,其實就意味著允許未婚生育,只是給它加了一個限制,如果說未婚生育違法,難道有違法行為會因為交了錢就允許存在嗎?

同時大家可能也都聽說過,法無禁止即可為,不管行為人出于什么心態作出了單身生育的決定,都不會愿意自己的孩子被扣上違法出生的名頭。

還有另一方面,請不要忽略,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所以非婚生育的子女和婚生子女是一樣能上戶口的,根據衛生部關于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第三條,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如果是隨母落戶,只需要攜出生證明到戶籍科確認非婚生子的情況再行登記即可,隨父落戶則需要做親子鑒定證明。

另外和已婚生育有一個最大的區別是因為沒有結婚證,無法辦理生育險報銷的必需證件生育登記證,因此生產期間的醫療費用需要自理。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雖然沒有明文禁止,可做了要交錢就是變相在告訴你不要做,和直接禁止沒太大區別,一樣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超生也是如此。所以說非婚生育的違法性實際提現在行政管理方面,只是它不會影響行為人的生育權等民法權益,就像闖紅燈會被扣分罰錢但不會禁止開車一樣。

并且非婚生子女不一定是單身生育,代孕的子女也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權利,代孕卻是違法的,因此不能以子女是否受到差別對待來判斷生育過程是否合法。不知你們對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