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后勞動關系終止,那么被誘騙簽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怎樣解除?下面由李振華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被誘騙簽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如何解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詐騙簽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協議是無效的,被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簽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主要指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李振華律師小結

以上知識就是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詐騙簽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協議是無效的,被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簽訂的協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來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