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迎來了最新公告,最引人注目的是四個受害人的受傷情況,兩人被司法鑒定為輕微傷,另外兩人為輕傷二級。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么視頻中明明看到受害人被毆打得非常厲害,怎么最后只是一個輕傷?其實這是司法鑒定的叫法,司法上將受傷情況分為三種,重傷、輕傷和輕微傷,具體分為五個等級: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

一般來說,輕傷是要擔負刑事責任的,那么,什么樣的傷害算是輕傷?我們以顱腦、脊髓損傷為例,按照司法鑒定標準,輕傷二級有六個標準,前兩個分別是: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以上。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平方厘米以上。

要達到輕傷二級的標準還是不容易的,單以徒手施暴,要造成頭皮創口長度超過8厘米得是什么樣的力度啊,所以,單以司法鑒定的標準來看,本次唐山打人事件的受害人受傷還是比較嚴重的,萬幸并無生命之憂。

這起事件引起了全國網民的憤怒,現在大家關心的是這些施暴者會被判幾年,根據刑法234條,這次事件可以按照故意傷害罪論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致人重傷,那么會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次事件致人輕傷二級,按照刑法234條,頂格處理是有期徒刑3年,這次事件影響巨大,大概率是會頂格處理的。

還有一個夠得上的罪名是“聚眾斗毆罪”,按照刑法292條,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有可能會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多次聚眾斗毆;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持械聚眾斗毆的。

還有第三個夠得上的罪名,那就是“尋釁滋事罪”,刑法第292條第一款,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可以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個罪名以前經常被法律專家詬病,現在來看,保留這條法律太有必要了。對付那些混混、地痞流氓,最適合用這條法律了。

總得來看,以故意傷害罪論,致人輕傷的,最高可以處以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比如這次唐山打人事件中的劉某,2023年非法拘禁他人并毆打致輕傷,犯“故意傷害罪”,最后被判了2年零1個月。當時這個劉某,有非法拘禁行為、并且是持兇器傷人,最終也只有2年零1個月,還沒有頂格處理。

如果不是這次被曝光引起全國人民眾怒,單以致人輕傷的故意傷害罪論處,可能很難頂格判三年。

這次事件的參與人大概率會被深挖罪行,數罪并罰,對主要施暴者最終判刑大概率會超過3年。

這些人之前就多次犯過事,對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甚至比普通人還要了解,比如首犯陳繼志打人后先后兩次去醫院診斷傷情,給自己在醫院留下了傷情記錄。這就是一個很懂法的行為,當壞人比你還懂法的時候,你該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