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源頭是上海市政府網站6月30日消息,決定廢止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公布的《上海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規定》。并且是從2023年6月18日開始生效。

現在上海落戶對于取消計劃生育政策并沒有具體的公開文件告知取消,但是在落戶條件中確實刪除了滿足計劃生育的字眼,也取消了“滿足計生政策”的要求!一起調整的,還有一個小地方,由原先的要求單位和個人都承諾不作假等,改為了僅要求個人不作假。不再要求落戶者的單位做承諾。這也變相的減少了單位的責任與負擔。

對比看一下新辦的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表,也沒有符合國家級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這一項了!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申請上海落戶目前沒有一票否決,但不要弄虛作假,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將永遠失去申請上海戶口的資格。

哪些情況屬于違反計劃生育呢?

1、未婚先育

2、非婚生育(是指在依法確立婚姻關系前或婚外生育子女和未婚先育的區別是出生醫學證明也屬于單親醫學出生證明)

3、2023年1月1日之前二胎的,如無法提供再生育審核表和二胎準生證,都屬于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