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立案到審查要多長時間(執行立案到審查要多長時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范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國法院推進在線訴訟作出全面動員、提出明確要求、明確具體規則,指導和規范各級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間有序開展在線訴訟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將深入推進在線訴訟作為堅決打贏防控疫情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舉措,積極依托中國移動微法院、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在線訴訟平臺,全面開展網上立案、調解、證據交換、庭審、宣判、送達等在線訴訟活動,有效滿足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確保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平穩有序運行。
《通知》明確了在線訴訟有關規則。規范在線身份認證,確保各方訴訟參與人身份真實性,實現“人、案、賬號”匹配一致;規范網上立案,要求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在線立案申請后七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法律規定的,及時登記立案;大力促進在線調解,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依托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平臺,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化解力度;規范訴訟材料提交。當事人通過電子化方式提交訴訟材料的,經人民法院審核通過后,
可以不再提交紙質原件。人民法院應當為當事人提交電子化材料提供平臺支撐和技術便利;規范在線庭審,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愿等因素,確定是否采取在線庭審方式,并明確不適用在線庭審的具體情形;規范在線裁判,允許具備相應條件的法官遠程查閱電子卷宗、合議案件、撰寫提交裁判文書等;加大電子送達適用力度,明確電子送達的適用條件、送達方式和生效標準;加強在線訴訟服務,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升級在線訴訟服務平臺,拓展在線訴訟服務功能,保障當事人足不出戶享受全方位訴訟服務。
《通知》對各地法院推進在線訴訟的組織實施提出具體要求,強調各級法院要強化主體責任、明確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在線辦案成為疫情防控期間的常態化機制。《通知》還對杭州、北京、廣州三家互聯網法院在線訴訟工作提出專門要求,強調要加大探索力度,提升智能化審判水平,探索完善電子訴訟規則,有效確立互聯網司法治理實體規則,充分發揮在理念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等方面的引領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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