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危廢處罰標準最新(新環保法危廢處罰標準解讀)
2023年5月20日,株洲市淥口區奇某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責任公司因隨意露天堆存廢礦物油、廢蓄電池、廢電路板等危險廢物導致油污滿地,現場管理環境較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被處以罰款。
違法行為
2023年4月28日,市生態環境局淥口分局執法人員對株洲市奇某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廠區內,廢礦物油、廢蓄電池、廢電路板等危險廢物隨意露天堆存,油污滿地,現場管理環境較差。
查處情況
執法人員隨即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對直接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調取了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等證據材料,并制作了《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調查詢問筆錄》,證實該公司上述行為屬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5月20日,在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的同時,執法人員還耐心細致地就危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宣傳和講解。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執法人員現場給出了整改建議,我們立即對標整改,比如設置了專門的危廢暫存間,把堆放在廠外的危廢進行了清理,分類入庫,并規范設置了識別標志;同時,我們還對車間外地坪進行了防滲處理。特別感謝你們,讓我們對危廢全過程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也讓我們在日后發展中,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規,履行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目前,該公司已主動繳納了罰款。
案件啟示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不當,不僅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安全,更可能直接危及人體健康甚至生命。本案中,涉案人員為牟取暴利,在無規范、標準暫存場所的情況下,隨意將危險廢物露天堆放,心存僥幸,妄圖逃避環境執法監管。但事實證明,違法者終將難逃法律制裁。
1、日常管理粗放,環境問題突出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該公司廠區內,各類車輛零部件雜亂無章擺放。大量被拆解下來的發動機、輪胎、油箱等配件露天堆放,甚至屬于危險廢物的廢礦物油、廢蓄電池等也露天存放,遍地遺撒的黑色機油隨處可見,空氣里彌漫著刺鼻的柴油、汽油的味道。好在執法人員發現及時,宣傳、指導到位,使該公司負責人深刻認識到了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并及時按要求進行了整改,避免了對環境造成進一步影響。
2、主體責任缺失,守法意識淡薄
近年來,隨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斷修訂、完善,對企業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特別是去年9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不僅對危險廢物日常管理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還加大了對固廢管理不合規的處罰力度,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但該公司作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守法意識淡薄,未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對存在的環境問題漠然視之,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為節約成本,不按照相關環境保護要求規范拆解,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溫馨提示
本案中,株洲市奇某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責任公司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根據新《固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罰款10萬-100萬元。請廣大企業務必吸取教訓,重視危險廢物的管理工作,加大對危險廢物的管理力度,實現收集、貯存、利用、處置閉環式管理,切實提升危廢規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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