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員流動大,很多人的工作地點離父母非常的遠,或是夫妻二人因工作分居兩地,國家對于這部分人群是有休探親假政策的。今天澄哥就跟大家聊聊探親假國家是怎么規定的。

?休探親假的范圍和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假待遇的規定》和(81)勞總險字12號等文件的精神,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體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以下簡稱《探親規定》)所稱的父母,包括自幼撫養職工長大,現在由職工供養的親屬。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規定》的待遇。

(8)《探親規定》所稱的“不能在公體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4)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往返路費。職工本人當年則不應再享受探親待遇。

(5)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產假休息的天數以后,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6)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者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7)職工在結婚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去探望配偶,應從結婚后的下個年度起開始享受。

(8)不論是養父母還是生父母,只要有一人和職工生活在一地,職工即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待遇。

?探親假期

《探親假規定》中職工探親假期為: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根據北京市勞動局(82)市勞險字11號文件的解答,職工去新疆、西藏等邊遠地區探望配偶,往返路程超過十天的,可每兩年給探親假一次,每次假期六十五天。

?探親假期的工資待遇

根據《探親假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探親假的路費

根據《探親假規定》及財政部《關于職工探親假路費的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包括車船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1)往返車船費開支標準

①乘火車(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費。年滿五十周歲以上并連續乘火車四十八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臥鋪費。

②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或比統艙高一級艙位)費。

③乘長途公共汽車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憑據按實支報銷。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圍和乘坐條件,由各省、直轄市自行規定。

④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起止站的直線公共電車、汽車、輪渡費憑據報銷。但乘坐市內出租機動車輛的開支,應由積工自理,不予報銷。

⑤職工探親不得報銷飛機票。因故乘坐飛機的,可按直線車、船票價報銷,多支部分由職工目理。

(2)往返途中宿費開支辦法

①職工探親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條件,必須中途轉車、轉船并在中轉地點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憑據報銷一天的普通房間床位的住信費。如中轉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的,其超過部分由職工自理。

②職工探親途中連續乘長途汽車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間停駛必須住宿的,其住宿費憑據報銷。

③職工探親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沖毀橋梁)造成交通暫時停頓,其等待恢復期間的住宿費,可憑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和住宿費單據報銷。

(3)職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行李物品寄存費,托運費,以及趁便參觀、游覽等項開支,均由職工自理,不得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