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是什么意思還要坐牢嗎(緩刑是什么意思?緩刑到期后會執行嗎)
一、緩刑個概念:
緩刑,是一種刑事執行制度,而不是一種刑罰。緩刑,是指對罪行較輕的罪犯,在其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在一定的期間內不予關押,暫緩其刑罰的執行,以促進其悔過自新的一種刑事執行制度。實行緩刑制度,可以彌補短期自由刑的不足,避免惡性較輕的罪犯在監獄“交叉感染”其他惡習;對緩刑犯不予關押,使其個人、家庭維持基本生活狀態,不受影響,從而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二、緩刑適用前提條件:
一是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
二是同時符合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四項條件。
適用緩刑的兩個前提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如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和罪犯的表現,不關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預防犯罪,就不能適用緩刑;或者罪犯雖然不再具有社會危害性,但判刑較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適用緩刑。
需要說明的問題:對于一般主體,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法律規定可以適用緩刑,從而賦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法官依據案件情況決定宣告緩刑,也可以不適用緩刑。但是,根據修改后的規定,對于符合上述適用緩刑條件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三類主體,法律規定應當宣告緩刑,即只要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就應當適用緩刑。
三、緩刑考驗期應當遵守的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是指遵守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等規范性文件,自覺服從社區矯正機構、所在單位以及基層組織的監督考察。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是指按照社區矯正機構的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如報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紀守法的情況等。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是指遵守社區矯正機構向其宣布的有關會客的要求和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社區矯正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結合本法和社區矯正法的相關規定,緩刑對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因故需要離開的應當履行必要的請假、變更手續。
5、社區矯正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判決、裁定、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等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遵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關于報告、會客、外出、遷居、保外就醫等監督管理規定,服從社區矯正機構的管理。
6、社區矯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社區矯正對象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社區矯正機構批準。社區矯正機構對于有正當理由的,應當批準;對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的,可以根據情況,簡化批準程序和方式。
四、撤銷緩刑
《刑法》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明文規定,社區服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間,違反監督管理規定、不服從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受到三次以上警告,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向原判決法院提請收監執行,原判決法院必須在一個月內進行判決。
需要注意的是,除本條的規定外,刑事訴訟法、社區矯正法也對撤銷緩刑的條件、撤銷緩刑的程序等作了規定,實踐中需要結合適用。 對于緩刑對象違反〈社區矯正法》規定的,可能存在符合撤銷緩刑的情形。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