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生活中,我們都有可能需要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給用人單位等機構。公安部在2023年12月3日頒發的《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查詢犯罪記錄作出明確的規定。本文簡單對該規定進行梳理。

一、什么情況屬于“無犯罪”?

《規定》第2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的犯罪記錄,是指我國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的客觀記載。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認有罪外,其他情況均應當視為無罪。有關人員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裁定,或者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辦案單位撤銷案件、撤回起訴、對其終止偵查的,屬于無犯罪記錄人員。”

在我國,只有法院才能夠對一個人進行定罪量刑。只要法院沒有作出有罪判決,一個人就屬于“無犯罪”。有的人涉嫌犯罪,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經檢察院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沒有被移送至法院,其仍然屬于“無犯罪”,可申請公安機關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規定》第2條體現了“無罪推定”原則。

二、誰能夠申請查詢?

《規定》第4條規定:“個人可以查詢本人犯罪記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查詢,受托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位可以查詢本單位在職人員或者擬招錄人員的犯罪記錄,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從業禁止的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授予職業資格,公證處辦理犯罪記錄公證時,可以依法查詢相關人員的犯罪記錄。有關查詢程序參照單位查詢的相關規定。”

這一條明確,申請查詢犯罪記錄的主體包括:本人、本人委托的人、單位、行政機關。

《浙江省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第10條進行詳細化:“委托他人申請查詢的,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表》、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明、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等。受托人應當年滿十八周歲。委托非近親屬辦理的,需提供公證部門的委托公證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申請辦理。”

三、在哪里申請查詢?

《規定》第5條規定:“中國公民申請查詢,由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國境內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國人申請查詢,由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委托他人查詢的,由委托人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單位申請查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詢對象為外國人的,由單位住所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各地根據本地工作實際和便民服務需要,可以增加查詢受理單位,也可以采取線上辦理、自助辦理等方式開展犯罪記錄查詢工作。”

這一條明確,個人可在戶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申請查詢,單位在住所地派出所查詢。以往實踐中,有的人遷移戶口后,派出所只能出具在籍時間段的證明。原籍派出所不出具遷移戶口之后的證明,現籍派出所不出具遷移戶口之前的證明。這造成人們要去多個地方提出申請,極其不便。這一條似乎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浙江省公安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第5條規定:“縣級公安機關可以通過政務服務網、支付寶、‘浙里辦’APP應用程序等,線上受理查詢申請、身份驗證、預約取件、郵寄投遞等工作。”人們可以關注本地有無便捷辦理渠道。

四、怎么申請查詢?

《規定》第6條規定:“公民在戶籍地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查詢申請表;在居住地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和查詢申請表。外國人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查詢申請表。委托他人查詢的,還應當提交委托書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證明。

個人在一年內申請查詢3次以上的,應當提交開具證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關材料。

單位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的查詢申請表,以及查詢對象系單位在職人員或者擬招錄人員的有關材料。查詢申請表應當列明申請查詢依據的具體法律條款。”

這一條明確了申請查詢需要提交的材料。派出所一般會提供查詢申請表,如能在網絡上辦理,直接在網絡上填寫即可。個人申請查詢,在一年內前2次是不用提供用途證明,但需要提供3次以后的用途證明。

五、派出所辦理需要多久?

《規定》第8條規定:“受理單位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辦理;無法當場辦理的,應當向申請單位或者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并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的時間不計入辦理期限。調查核實需要當事人配合的,當事人應當配合。”

第9條規定:“對于個人查詢,未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應當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應當出具《不予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通知書》。對于單位查詢,查詢結果以《查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詢單位。”

六、對查詢結果不屬實怎么辦?

《規定》第11條規定:“當事人對查詢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單位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復查。提出異議的,異議申請人應當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復查工作。”

第14條規定:“異議申請人認為受理單位不予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依據的法院判決有誤,符合法定申訴條件的,受理單位可以告知異議申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有關法院、檢察院申訴。”

自己本來沒有犯罪,查詢記錄卻顯示有罪,可申請復查更正;但如果確實曾被法院判決有罪,認為這一判決是錯誤的,那只能向法院、檢察院申訴,要求再審改判無罪,之后才能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