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對于申訴再審的概念都不太了解,因為畢竟離我們的生活太遠了,有些人可能一輩子都沒打過一次官司,就算打過官司,打到再審程序的也很少。那么申訴和再審的主要區別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隨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申訴和再審的區別

1、提交訴狀不同。

對于刑事申訴,申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訴狀”。對于民事申請再審,應當提交“民事再審申請書”。若當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訴狀”,應向其釋明讓其更改為“民事再審申請書”。

2、申請主體不同。有權提起刑事申訴的主體有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案外人。有權提起民事再審申請的有當事人及案外人。

3、申請客體不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刑事申訴的客體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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