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資詐騙案件中公司犯罪第一責任人是誰?

第一責任人是公司以及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公司犯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主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2、代表的是單位集體意志;是為單位來謀取利益;

3、單位犯罪需是法律明確規定為單位犯罪的行為。

三、公司犯罪可以逮捕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公司犯罪不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辯護人?

(一)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處于緩刑、假釋考驗期間的人;

(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八)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五、公司犯罪開庭后法庭辯論流程有哪些?

(一)公訴人發言;

(二)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三)被告人自行辯護;

(四)辯護人辯護;

(五)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雖然集資詐騙案件中公司犯罪第一責任人是公司及相關的責任人員,但具體的處罰標準要結合集資詐騙案件的犯罪情節分析,如果情節非常嚴重,相關責任人極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會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