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12月24日完成了對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修改后的民訴法完善相關程序規則,促進訴源治理、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創新在線訴訟模式,著力解決糾紛化解渠道不足、司法資源與司法需求匹配不精準、訴訟流程和方式不便捷等問題。

據悉,本次民訴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司法確認程序、小額訴訟的程序、簡易程序、獨任制、在線訴訟等方面。其中,修改后的民訴法著眼于民事訴訟制度的長遠發展,明確了在線訴訟的法律效力、完善了電子送達等在線訴訟規則,使民事訴訟規則更好地適應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濤表示,本次修法將司法確認程序適用范圍擴展至依法設立的調解組織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為黨委領導下“三治融合”的社會多方解紛力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時,通過優化審理流程,完善程序銜接機制,強化信息技術支撐,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多程序選擇和司法增量服務。

杜濤說,本次修法高度重視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問題,在相關程序創新中均明確了權利保障條款。例如,在在線訴訟適用中,明確應當以當事人同意為前提,充分尊重當事人對訴訟模式的選擇權;在審判組織的適用上,首次明確了當事人的選擇權和異議權。

“本次修法后,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的程序、機制和方式將發生深刻改變,司法資源將得到優化配置,審判的質量、效率和效果將得到全方位提升。”杜濤表示,在提升司法效率的同時,本次修法還就保障案件質量,確保司法公正方面作出一系列規定,例如嚴格劃定小額訴訟的程序、普通程序獨任制、二審獨任制的適用范圍和負面清單等,實現司法公正與高效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