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事真的是一直都有,屢禁不止。在現實生活中,有的勞動者遇到拖欠工資的事,則會直接報警,警察會受理嗎?

是不會的。因為拖欠工資屬于民事經濟糾紛,不是警察的法定職責,但是如果在這過程中發生人身沖突,或者其他事情,警察會進行處理,維持秩序。

但是我們勞動者也可以借助警方的作用來收集證據,我曾經遇到過這樣一個案子,勞動者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公司沒有繳納社保,不打啦,勞動合同啥的都沒有,發工資還是現金給,后來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想去申請勞動仲裁,但卻沒有任何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顯然勞動仲裁委實不會立案的,在這樣的情形下,有一個員工,很氣憤,就將公司的電腦搬回了家,告訴老板如果不發工資,就變賣電腦,老板無奈報警,警方經過調查,了解了事情的經過,讓員工歸還了電腦,并將調查筆錄讓員工拍了照,調查筆錄中清楚寫明,某某員工系某某公司員工。這樣的證據就可以證明勞動關系,這個案子也得以在勞動仲裁立案階段就順利解決。

遇到拖欠工資的事,我們正確的做法是什么呢?

首先,要收集好自己工作的證據,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作證,工作卡,工作群聊等等相應的證據。

其次,向勞動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局有為勞動者處理工資糾紛的職責,對于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公司,勞動局還可以進行罰款。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再者,就是申請勞動仲裁,對于勞動局處理不了的問題,或者是公司和勞動者有爭議的問題,勞動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的審理期限一般是45天,在做出裁決后,勞動者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關于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資的行為,員工還可以以此為由提出被迫離職,要求經濟補償金。

最后,對于拖欠工資的糾紛,勞動者還可以向法院起訴,針對勞務關系,勞動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但是對于勞動關系,勞動者要先經過申請勞動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