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于運輸毒品罪的認定標準以及處罰規定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運輸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運輸毒品罪的定罪標準:只要具備相應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實施了運輸毒品的行為,不論其所運毒品的數量多少,均定運輸毒品罪,并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對于運輸毒品罪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圖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