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什么時候可以鑒定傷殘?

解答:

治療終結后做,一般為出院后一個月左右。如有安插鋼板、鋼釘的內固定,為內固定拆除后一個月左右。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的鑒定時機。

傷殘鑒定確定評定時機的原則:

1、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的,在傷后1-3各月進行。例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等。

2、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3-6個月進行。

3、對于后遺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6-9各月進行。

4、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6-12個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