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條件,就可以到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了。那么辦理結婚登記有哪些問題需要知道呢?
一、去哪辦?
男女雙方共同一起到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二、帶什么東西?
1.戶口本。辦理登記結婚的男女雙方,要帶上各自的戶口本原件,字跡可識別,并且一定要有辦理結婚的本人的那一頁。戶口本上的信息要和身份證上的信息一致,要是不一致,需要到當地部門更正信息,需要編寫另外一個證明。
2.身份證。各自的戶口本原件,字跡可識別,并且一定要有辦理結婚的本人的那一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3.單身證明。單身證明又叫做“未婚證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4.結婚照。結婚照是用于結婚證上面的證件照,即3張2寸本身免冠的彩色合影照片。可以自帶,也可以在拍攝當天到現場拍攝,如果自帶,需要滿足結婚照要求。
5.再婚的人領結婚證,需要準備離婚證或者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
6.港澳臺同胞結婚,需要準備往來通行證以及回鄉證。華僑需要準備有效的護照。
7.外國公民在中國結婚,要準備有效護照以及國際旅行手續證明。
8.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三、要交錢嗎?
現在結婚登記已經不需要給九塊錢的工本費啦,只是可能會有一個婚前檢查需要交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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