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和支票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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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很多人沒有搞清楚本票和支票的區別,本票和支票確實很容易弄混淆,今天會計網通過表格,列出他們的相同點和不同地點,把這兩種不同票據的關系都給大家講明白。
本票
支票
概念
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面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這里所說的“本票”僅指銀行本票。本票和匯票在基本內容上有很多相同之處,即都是以貨幣表示的;金額是確定的;都必須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的;付款期也是確定的等等,本票與匯票最重要的區別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擔任付款,也就是說,本票的基本當事人只有二個,一個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個是收款人。
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與匯票相比較,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須是銀行的存戶,而且出票時帳戶上有足額存款,簽發空頭支票的,要受到行政處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其付款人必須是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2、支票的付款方式僅限于見票即付,不規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一是出票人,即在開戶銀行有相應存款的簽發票據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銀行等法定金融機構;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相同點
(1) 具有同一性質。
①都是設權有價證券。即票據持票人憑票據上所記載的權利內容,來證明其票據權利以取得財產。
②都是格式證券。票據的格式(其形式和記載事項)都是由法律(即票據法)嚴格規定,不遵守格式對票據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
③都是文字證券。票據權利的內容以及票據有關的一切事項都以票據上記載的文字為準,不受票據上文字以外事項的影響。
④都是可以流通轉讓的證券。一般債務契約的債權。如果要進行轉讓時,必須征得債務人的同意。而作為流通證券的票據??梢越涍^背書或不作背書僅交付票據的簡易程序而自由轉讓與流通。
⑤都是無因證券。即票據上權利的存在只依票據本身上.的文字確定,權利人享有票據權利只以持有票據為必要,至于權利人取得票據的原因,票據權利發生的原因均可不問。這些原因存在與否,有效與否,與票據權利原則上互不影響。由于我國目前的票據還不是完全票據法意義上的票據。只是銀行結算的方式,這種無因性不是絕對的。
(2)具有相同的票據功能。
⑥匯兌功能。憑借票據的這一功能,解決兩地之間現金支付在空間上的障礙。
⑦信用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時間上障礙。票據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支付憑證;
⑧支付功能。票據的使用可以解決現金支付在手續上的麻煩。票據通過背書可作為多次轉讓,在市場上成為一種流通、支付工具,減少現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據交換制度的發展,票據可以通過票據交換中心集中清算,簡化結算手續,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益;
不同點
本票是約定(約定本人付款)證券
支票是委托支付證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圍的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以及其他款項的結算
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
本票付款期為1個月,逾期兌付銀行不予受理
支票付款期為5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帳支票付款期10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慣例假日順延)。
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基本當事人。
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本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的資金關系。
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先有資金關系,才能簽發支票
本票的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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