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管理條例(供熱管理條例2023)
年檢不合格供熱管理條例的供熱單位供熱管理條例,由供熱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供熱管理機構可以委托有相應資質具備管理條件的供熱單位或通過招標選擇供熱單位經營第十七條 供熱單位的主要供熱設施供熱能力供熱面積用戶等發生變化。
法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城鎮供熱條例第二十七條 新建建筑實行供熱計量收費既有建筑應當通過節能改造,逐步實行供熱計量收費供熱計量收費按照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收取第二十八條 既有建筑未安裝熱計量裝置的,熱費應當按照。
2007年10月19日呼和浩特市人民 *** 第3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1月5日呼和浩特市人民 *** 令第4號公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供熱管理條例我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文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之一條 為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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