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檔案被單位燒毀,導致下崗職工不能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是件讓人非常氣憤的事情,對于這種對職工極其不負責任的單位,是應該追究責任受到懲罰的。

但對于下崗職工來說,懲罰和追究單位責任,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能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

對于用人單位將職工檔案丟失損毀等導致職工不能辦理退休的行為,職工可以通過法律程序進行解決。

職工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或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

如果勝訴,職工就可以拿著勝訴裁決書去勞動局申請補辦檔案,這是參保者可以選擇的第一種解決方案。

但此種解決方案對于下崗職工來說比較難。

因為走起訴的法律程序,需要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下崗職工起訴單位,下崗職工也需要舉證證明與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和證明單位燒毀檔案。

這種舉證的過程是比較艱難的。

所以建議下崗職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采取訴訟的方法進行解決。

建議下崗職工先通過以下程序進行解決:

① 先請求原單位人事部門工作人員幫助聯系單位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請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幫助在財務報表和財務憑證上查找單位工資單,只要能找到單位工資單,就可以證明該職工的特殊工種年限,就可以以此工資單做為從事特殊工種的證明材料,辦理特殊工種退休。

② 下崗職工本人可以去本地的市、區檔案館查詢單位對特殊工種進行備案的材料。

因為正常情況下,單位對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是需要每年向檔案館報送一次備案材料的。

所以建議下崗職工先去檔案館查詢備案材料,檔案館查詢不到再走法律程序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