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知多少?--國外出事兒就保釋?
相當一部分在國外發生的案件,我們聽得最多的詞語就是\"保釋”
今天,法小妹想和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究竟什么是保釋?它和“假釋”的區別是什么?需要多少錢才能保釋?以及美國的保釋制度又是怎樣的~
01、什么是保釋?
保釋是起源于英國的一項法律制度,在資本主義國家刑事訴訟案件中,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并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將被逮捕或被羈押的人予以釋放的制度。
它是作為犯罪嫌疑人的一種權利而設置的。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仍然應當盡量保證其作為社會生活中的公民的自由。
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中沒有規定保釋制度,但是設立了與保釋制度比較相似的取保候審制度。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征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這種保釋措施體現的是一種人道主義精神。
02、 什么是假釋?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可以有效地鼓勵犯罪分子服從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復歸社會、有利于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假釋只適用于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八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為了使假釋制度的運用有必要的靈活性,我國《刑法》第81條同時規定: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特殊情況”應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創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現;
(2)罪犯已經基本喪失活動能力,并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會再危害社會;
(3)罪犯有專門技能,有關單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難,需本人照顧,請求假釋的,在司法實踐中,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證明。但對犯罪集團的首犯、慣犯和罪行特別嚴重的罪犯除外;
(5)為了進一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執行對未成年罪犯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犯罪時未成年,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6)為了政治斗爭的需要,對某些具有外國國籍或不屬于大陸籍的罪犯而適用假釋;
(7)其他特殊情況。
不能適用假釋的情況: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1)不管對罪犯所判處的是什么刑種與刑期,對累犯拒絕假釋。
(2)對判處拘役和實施了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處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釋。“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舉的幾種犯罪外,還包括其他對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傷害、武裝叛亂、武裝暴亂、劫持航空器等罪。
(3)對于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減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釋。
此外,法律對適用假釋規定了嚴格的司法程序,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根據刑法第82條規定,對于犯罪人假釋的,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符合假釋條件的,裁定予以假釋。
03、 保釋金需要多少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1999年08月04日實施)
1.采取保釋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釋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釋金的數額。
新的刑訴法和司法解釋規定,決定機關在考慮保釋金數額的時候,不再需要考慮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
2、公安部關于保釋金的規定(實施日期:1997.01.15)
保釋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經濟狀況以及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
對經濟犯罪、侵犯財產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財產損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數額或者直接財產損失數額的一至三倍確定收取保釋金的數額標準;
對其他刑事犯罪,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保釋金的數額標準可以確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保釋金會退還嗎?*
犯罪嫌疑人在保釋期間,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保釋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釋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條規定:被保釋人的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保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釋金的,沒收保釋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釋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釋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保釋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釋金。
決定退還保釋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退還保釋金決定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根據不同類型案件的性質、社會危害性,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本地區收取保釋金的數額標準,以及需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額標準。
04、 美國的保釋金制度?
美國法律遵循“無罪推定”的原則,也就是說,在犯罪嫌疑人受到審判并被判定有罪之前,必須假定嫌疑人是清白的。
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首先要搜集證據,但無權對嫌疑人進行審判,因為審判是司法部門的職權范圍。
從警方搜集證據到移交法庭審判,其間往往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而警方拘押嫌疑人的時間受到嚴格限制,因此在把嫌疑人送交法庭之前,不得不釋放嫌疑人。
美國法律規定,在嫌疑人出庭受審之前,只要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釋金,保證一定準時前往法庭接受審判,就可以回家了。除非可能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的嫌疑人不準保釋之外,一般嫌疑人都可以保釋回家。
如果犯罪嫌疑人按時出庭受審,當局就返還保釋金。美國憲法第八條修正案規定,不得對有權保釋的犯罪嫌疑人課以過重的保釋金。保釋金可以是現款,也可以是其他財產,甚至可以是房地產,或者是家屬親戚的財產。
如果被告不準時出庭或者違反司法部門的其他命令,當局就可以把保釋金全部沒收。
保釋金額度的決定因素主要有兩個,一是刑事指控的類型,二是被告的前科記錄。
指控類型方面,自然是犯罪性質越嚴重,保釋金額度越高。美國的很多大州都有具體的計算分值;
05
總結
通過以上小知識,相信大家不難看出,劉強東被保釋,并不能證明其無罪,目前劉強東案件的狀態是“獲釋等待接受傳喚”,他在被警方聯系的時候需要進行配合,因此,一切都還要等待當地警方的調查結果并看當地檢方是否會提起起訴才能得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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