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產后債務誰承擔(公司倒閉債務由誰承擔)
今天給各位分享有限公司破產后債務誰承擔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司倒閉債務由誰承擔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有限公司破產后的債務怎么承擔
分析如下:
1、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的時候,應當走法律規定的程序:先走清算程序,債權債務清楚完畢后,才能申請破產;
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對所有債權人承擔債務;比如您公司注冊資本為150萬,而欠外面300萬,那么也應當以150萬為限,以1比2的比例,履行對外債務;
3、股東應當履行交足注冊資本的義務,以最終注冊資本為限,不足部分,按照之前認繳或分紅比例承擔履行債務的義務;
4、根據相對性原則,既然注冊的時候,沒有您的名字,那么公司破產的事情,跟你無關;但是更大可以根據情況,依照您與他簽訂的合同,要求您履行相應的責任;
5、您借公司的20萬,如果是以自己的名義向公司借的,那么應當還給公司;若向更大股東借的,應當還給更大股東即可;
擴展資料
破產程序
一、提出整頓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二、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之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三、和解協議的討論
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通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發布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序。
四、制定整頓方案
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后,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并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五、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
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
對企業整頓的過程,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為,如發現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司破產
公司破產產生的債務要誰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一般由公司負責。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自身債務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股東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應當按照約定繳納出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誰負責
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公司法和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后,債務應該由破產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債務,如果出資人有不實出資的,出資人要承擔相應的債務。
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對所有債權人承擔債務,而公司的股東在完成出資義務后,一般不需要再用個人財產償還公司的債務,除非股東存在為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或者從公司抽逃、轉移資金等情況。
所以,若股東已經完成出資義務,一般情況下公司破產并不會直接影響到股東的家庭,破產后未清償的債務也不會要求股東及其配偶承擔責任,除非該股東存在為公司的債務提供擔保,或者從公司抽逃、轉移資金等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