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我國有兩種繼承方式,分別是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本文會簡單介紹一下有關(guān)這兩種繼承的基礎知識,包括遺產(chǎn)繼承分割規(guī)定和實踐中怎么辦理繼承手續(xù)兩個大的方面。

一、遺產(chǎn)怎么分割?

1. 被繼承人(也就是死者)沒有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分割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定的繼承人順序繼承死者的遺產(chǎn)。根據(jù)《民法典》第1127條的規(guī)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三類,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類。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時有第一順位繼承人,那么他的遺產(chǎn)就由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割。這里有一點需要特別說明,因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中有配偶,所以在確定被繼承人的遺產(chǎn)時,要先將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進行析分,舉個例子,被繼承人死亡時手上有100萬的存款,他配偶手上一分錢沒有,那么這100萬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就要先分出50萬給他配偶,這是他配偶的財產(chǎn),然后剩下的50萬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chǎn),由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分。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時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在世,那么他的遺產(chǎn)就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

在法定繼承中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民法典》第1128條規(guī)定的代位繼承。所謂代位繼承,就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這一輩死前,他的子女也就是父親、母親一輩先于爺爺奶奶們死去,那么孫子孫女這一輩就可以代替父親、母親這一輩繼承爺爺奶奶他們的遺產(chǎn)。

另外,為了最大程度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tǒng)美德,《民法典》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其實并不一定都是平均分割——盡了更多贍養(yǎng)、照顧義務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更多的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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